福鼎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增设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
专项工种的公示
一、公示内容:福鼎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设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工种。经审查其材料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30号)和《福建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7号)要求。该鉴定所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鉴定工种设备、场地、考评人员符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依据新修改的《劳动法》之六十九条规定,拟同意“福鼎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设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鉴定工种予以备案。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年4月29日至5月8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单位:宁德市职业技能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联系-
宁德市职业技能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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