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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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E
1.招标条件
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的福鼎市虹滨路(后胆溪—北站)道路排水系统一期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鼎市虹滨路(后胆溪—北站)道路排水系统一期工程设计(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福鼎市虹滨路的规划红线内;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双吉小区北侧城东北路,终于阮家路,雨水管道总长为米,其中增强缠绕管径为d≤mm,钢筋混凝土管径为d≥mm,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道工程、箱涵工程、路面修复等相关配套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09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5.2内容
道路、排水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年1月7日08:30:00至年1月11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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