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鼎政〔〕4号
鉴于我市周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实切断来自湖北、温州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传染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通告如下:一
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1月23日以后从湖北(武汉)进入福鼎、2月2日以后从温州进入福鼎的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予以强制隔离后并予以拘留。二
对在福鼎火车站、太姥山火车站、五里牌高速互通口、太姥山高速互通口、贯岭国道检查点等测温卡口以及其他各类渠道发现的湖北车辆及湖北人、温州车辆及温州籍人士,一律劝返。对拒不返回、执意入鼎人员在指定地点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故意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三
现居住在福鼎境内人员不得往来、接待、收留由湖北(武汉)、温州等疫情多发地区的人员,已有往来、接待、收留的人员应立即向相关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龙安)防疫办以及相关单位报告,未及时报告或协助逃避防疫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四
各乡镇(街道、龙安)、社区、村居要更加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排查1月18日以后有湖北、温州旅居史的人员,要发动广大基层党员、群众参与排查、提供线索。排查工作中应了解其健康状况,掌握其1月18日以来的行程和接触人群,并及时汇总上报。对于不配合排查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五
凡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应自觉落实隔离防护措施,特别要注意做好与家人的隔离防护。对未落实隔离防护措施,造成疫情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本通告自年2月4日起施行,终止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特此通告。福鼎市人民政府
年2月3日
信息来源:“幸福福鼎”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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