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费汉景决定逮捕
福鼎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国保大队原大队长费汉景(正科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福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年7月24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犯罪嫌疑人费汉景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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