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鼎国际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支持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
福建省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游泳协会
宁德市体育局
福鼎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福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四、时间和地点:
年5月6日在福建省福鼎市桐山溪举行。
五、项目设置:
男、女米比赛和指定区域畅游表演。
六、参加单位
邀请国外及港、澳、台运动员和全国各省市、县(区)取得工商或民政批准设立的游泳协会、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成人游泳协会选手参加。
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A组:20-29岁组(年至年);
B组:30-39岁组(年至年);
C组:40-49岁组(年至年);
D组:50-59岁组(年至年);
E组:18-70畅游组(年至年)。
(二)参赛运动员须提供身份证。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定。
(二)各年龄组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每组比赛提前20分检录,请持身份证到检录处检录。
(四)运动员必须佩戴救生浮球参赛;比赛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到达终点时无浮球者,成绩不予录取。
(五)凡冒名顶替者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并扣除该代表队团体总分17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各年龄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团体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三)计分办法
1、单项各年龄组前15名按17、15、14、13、12、11、10、9、8、7、6、5、4、3、2记分;16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畅游组每人记取1分;
3、团体按单项各年龄组、畅游组得分累计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获得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
(四)凡参加者均可获颁纪念证书。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队于4月25日前,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邮寄福建省福鼎市赛事报名处,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fudingzx.com/fdszz/9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