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前中心小学年秋季
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福鼎市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鼎教初〔〕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年我校新生招生遵循“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做好适龄儿童入学组织工作,保障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人数
根据《福鼎市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鼎教初〔〕29号)文件精神,今年山前中心小学招生计划数为名。
三、招生对象
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在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
四、招生办法
(一)
第一类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户籍截止时间到年的6月30日)。
(二)
第二类招生对象:
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登记,直接安排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台胞适龄子女。(由市台办确认,需提供市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5.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及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或因公伤残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7.本校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
8.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由山前街道办事处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
申请就读山前中心小学的符合以上两类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可持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申请登记,原则上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登记满额为止,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来登记的视为放弃。
五、招生具体安排
1.6月30日—7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为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报名时间。
2.7月3日—5日,山前中心小学审核符合条件适龄儿童相关材料。
3.7月12日,张榜公布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核查报名信息,报学校修正有误信息,公示期为7月12日—18日。
4.8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被录取适龄儿童来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招生对象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
新生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复印件要求:①户口簿中“首页户主+儿童+户主身份证正面”一起复印在A4纸正面;②父母亲户口本复印在背面)。
户籍复印件格式见下图:
除以上材料之外,第二类招生对象还需提供招生办法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注册
8月31日,被录取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注册(具体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为准)。
六、注意事项
1.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本方案由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编辑:周雁云
审核:余雪晶董大雪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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