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第十四届
(-年度)
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含非公组织、社区)
和第二届(-年度)
省级文明校园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60号)的精神,宁德市文明委受省文明委委托组织开展评选活动,产生了第十四届(-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含非公组织、社区)和第二届(-年度)省级文明校园推荐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12月15日至21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联系单位:宁德市文明办(创管科)联系传真:邮箱:nd.转载请注明:http://www.fudingzx.com/fdsxw/8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