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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事业干部看过来6个副乡镇长职位在招

来源:福鼎市 时间:2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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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印发《福鼎市从事业单位干部中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方案》。方案指出,为落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和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举措,加大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线表现优秀干部提拔使用力度,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视野,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决定面向福鼎市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激不激动?

那么

具体选拔标准和条件是啥?

别急,往下看!

人选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信念坚定、对党忠诚;

(2)工作能力强,基层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民服务、敢于担当;

(4)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作风务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6)身体健康。

注意!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作为选拔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个人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有法律及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人员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01

对象范围

(1)乡镇事业干部:福鼎市在编在岗乡镇(含街道,不含龙安,下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市直单位派驻乡镇所(站)(有单独核定编制)的事业(参公)干部。

(2)市直单位事业干部:市直单位(含龙安,下同)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事业(参公)干部。

以上人员不含聘干和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02

资格条件

(1)进入事业(参公)单位应符合有关规定。

(2)须在福鼎市事业(参公)单位工作满5年。

(3)须在乡镇及村工作满5年。

市直单位派驻乡镇、下派驻村任职、驻村蹲点、村主干、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乡、村工作经历视同乡镇及村工作经历(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工作经历)。市直单位派驻乡镇所(站)工作经历须同时满足乡镇所(站)在编和在岗两个条件。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近5年(年以来)年度考核中有2次以上优秀等次;②近5年内(年1月以来),曾获得县处级及以上表彰。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年11月以后出生)。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确认、各项荣誉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年10月。

选拔职位及名额

副乡镇长提名人选6名,其中:4名面向乡镇事业干部;2名面向市直单位事业(参公)干部。报考者不足选拔名额1:5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选拔职位。减少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对外公布。

程序和步骤

择优选拔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履历评分、面试择优、差额考察、公示选举”六个基本步骤,十个工作环节进行。

01

宣传发动

(11月12日-16日)

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发布择优选拔实施方案,公布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范围和资格条件等具体事宜。各乡镇、市直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迅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及时有效的渠道,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不留死角。

02

个人报名

(11月12日-16日)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通过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个人信用报告、乡镇工作经历及参加工作以来受县处级及以上表彰情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乡镇工作经历以正式入编、调入为准,乡镇事业干部的乡镇工作经历由乡镇党委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市直单位事业干部、派驻乡镇所(站)事业干部的乡镇工作经历由市直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报名工作统一由所在乡镇党委或市直单位负责受理。

03

组织推荐

(11月17日-21日)

各乡镇、市直相关单位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开展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工作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制定),经集体研究提出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填写《组织推荐表》《组织推荐汇总表》《资格履历评分表》,连同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聘任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派专人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所报送表格需电脑打印,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市委组织部审核完成后,通知单位派专人领回原件。民主推荐得票数未过半或民主测评称职及以上得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注意推荐优秀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注重推荐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线表现优秀的干部。

04

履历评分

(11月17日-21日)

履历评分按分制量化计分。各乡镇、市直单位根据推荐人选资格履历情况,对照《履历评分表》进行初评,市委组织部进行复核评分。

05

资格审查

(11月22日-26日)

市委组织部结合履历评分情况,对各乡镇、市直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入党相关材料。同时将推荐人选征求市纪委监委和综治、卫计、法院、检察院、公安、宣传、环保、安监、金防、效能等部门意见。

06

组织面试

(11月底-12月初)

根据履历评分排名情况和资格审查结果,按选拔名额的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现若干人选评分相同,则评分相同人选均列为面试人选)。面试前1天因考生提出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5:1的,出缺名额按履历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按分制量化计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试卷委托上级有关机构命制,面试考官委托宁德市委组织部随机抽取,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07

组织考察、体检

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按照资格履历评分和面试得分5:5加权计算综合得分,按选拔名额的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现若干人选综合得分相同,则综合得分相同者全部列为考察对象;人选放弃考察资格的,其出缺名额可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同时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08

确定人选

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得分、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选拔职位1:1比例提出人选初步建议名单,经市委“五人小组”会议酝酿协商后,报宁德市委组织部复核,再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09

公示选举

拟任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法定程序提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根据综合得分和考察、体检等情况,相应进行递补。

10

当选登记

经选举当选的,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和其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样管理使用。当选后应在乡镇工作不少于五年,不足五年调离乡镇的,取消其乡镇机关科级职务,按当选前身份和职务层次予以认定。

赶快行动起来吧!

基层需要有才的你!

来源:“幸福福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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